蚌投集团纪委开展违规投资入股等问题专项整治

  2020年9月,蚌投集团纪委在集团系统内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、经商办企业、高息借贷、收受财物、接受旅游安排、借用车辆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,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洁建设,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。

  明确整治范围内容。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集团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全资、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。重点整治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违规投资入股、经商办企业,违规借款给服务对象使用收取高额利息,违规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财物,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违规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的钱款、住房、车辆等以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等。

  明确整治工作步骤。一是广泛宣传发动。向各部门、单位下发《关于开展违规投资入股、经商办企业、高息借贷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》,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、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等党纪法规,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;二是认真自查自纠。要求各部门、单位组织人员逐一对照专项整治内容,全面自查自纠,如实填写《违规投资入股、高息借贷、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自查自纠表》,并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,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坚决整改,做到“四个一律”;三是加强监督检查。集团纪委发布专项整治公告,公布监督举报电话、邮箱,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和投诉。下一步,将结合信访举报、监督检查工作中掌握的问题线索,对各部门、单位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,重点检查有举报线索和问题隐瞒不报的“零”报告单位,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、取得实效。

  逐级明确工作责任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,狠抓工作落实,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率先垂范,带头开展自查,带头纠正违规问题。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向本单位中层干部、关键岗位人员和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干部中延伸开展,确保“全覆盖”。要求各单位着力建章立制,深入查找制度漏洞,完善制度措施,从源头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、投资入股和高息借贷等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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